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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

   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補助
    服務項目 應備證件 網站連結(表單)

   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

    1. 申請表(至區公所填寫)
    2. 身分證、印章
    3. 郵局存摺封面影本
    4. 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(含一等親之直系血親、含記事)
    5. 原始手抄戶籍謄本
    6. 其他相關證件如:勞保投保薪資明細表、勞保相關給付金額核定資料、身心殘障手冊、在學證明、在監證明、汽車行照、重大傷病卡、私人買賣契約、離婚協議書等 
    1.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-社會救助(低)
    2.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-社會救助(中低)
    低收入戶孕產婦及嬰幼兒營養補助
    1. 申請表(至區公所填寫)
    2. 低收入戶證明(申請嬰幼兒營養補助者並應附嬰幼兒入籍後之全家戶口名簿)
    3. 醫院開具之最近三個月內診斷證明書正本(診斷書需由醫師詳載需要營養補充之事由)
    4. 領款收據(至區公所填寫) 
    5. 郵局存簿封面影本 
    6. 印章
  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-社會救助
    低收入戶老人公費安置 
    1. 自願進住機構申請書、申請進住養護機構同意書(至公所填寫)
    2. 低收入戶證明
    3.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    4. 全戶戶籍謄本(或全戶戶口名簿影本)、。
    5. 公、私立醫院體檢表正本【體檢項目至少包含胸部X光檢查、糞便檢查(阿米巴痢疾、桿菌性痢疾及寄生蟲檢驗)、血液常規及生化、尿液檢查】。 
    6. 印章
  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-老人福利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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