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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

    急難救助
    服務項目 應備證件 處理期限 網站連結(表單)

    急難救助

    1. 全戶戶籍謄本
    2. 診斷書正本或死亡除戶謄本(3個月內)
    3.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或喪葬費用收據正本(3個月內)
    4. 印章  
    5. 其他相關證件如:身心殘障手冊、在學證明、在監證明、重大傷病卡等 
    證件備齊後3日內審核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-社會救助
    急難紓困
    1. 全戶戶籍謄本
    2. 診斷書正本或死亡除戶謄本(3個月內)
    3.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或喪葬費用收據正本(3個月內)
    4. 求職歷史紀錄表
    5. 印章  
    6. 其他相關證件如:身心殘障手冊、在學證明、在監證明、重大傷病卡等 
    證件備齊後3日內審核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-社會救助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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