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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
    會計月報公告事宜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1-02-16 08:22

    為達政府資訊公開及一致性,自(111)年1月份起之會計月報,於次月15日前公告於機關網頁,但12月份會計月報,則配合年度決算編製期程辦理。

    說明:
    一、依會計法第82條規定,各機關會計月報,應由會計人員按月向機關公告之,暨依本市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第20點規定,各機關應將會計報告公告於網站或張貼於機關內之適當揭示處為之。
    二、旨揭應公告之會計月報表件,除應保守秘密或限制公開之部分得不公告外,自111年度起應公告之表件如下:
    (一)單位預算:
    1、預算執行報表:包括歲入(經費)累計表、以前年度歲入(出)轉入數累計表、歲出用途別累計表、繳付公庫數分析表、公庫撥入數分析表。
    2、會計報表:包括平衡表、收入支出表、長期投資、固定資產、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、應付租賃款及其他長期負債變動表。
    3、參考表:預算執行與會計收支對照表。
    (二)附屬單位預算:請依附屬單位預算執行作業手冊規範之會計月報內容辦理。

    發布課室:會計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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