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宣導使用遙控無人機於農藥噴灑及播種等活動應遵守「民用航空法」相關規定。
說明:
- 以遙控無人機執行投擲、噴灑活動屬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4規定操作限制項目之一,應由政府機關(構)、學校或法人依「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」第30至32條規定,以政府憑證、組織及團體憑證或工商憑證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「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」(https://drone.caa.gov.tw)申請,相關資訊可至該局遙控無人機專區(https://www.caa.gov.tw/article.aspx?a=188&lang=1)查詢。
- 操作遙控無人機於農業或田間各項創新應用,若有相關法人需協助者,亦可逕洽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輔導合法化使用。另民航法遙控無人機專章施行後,以遙控無人機從事噴灑投擲物件,應符合其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