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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告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6-12-05 14:14

    公告事項:
    一、公告l06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:
      (一)二級上將:70歲(民36年出生)。
      (二)中將:65歲(民41年出生)。
      (三)少將:60歲(民46年出生)。
      (四)上﹑中、少校及士官長:58歲(民48年出生)。
      (五)上﹑中、少尉及上﹑中﹑下士:50歲(民56年出生)。
      (六)志願役士兵:45歲(民6l年出生﹚。
      (七﹚義務役士兵、補充兵:36歲(民70年出生﹚。
    二、上列人員服役限齡,計算至106年l2月3l日止,並自l07年l月l日除役除管,不另      發給除役令。

    上版日期:106-12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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