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兵役專區

    113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規定。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3-19 10:08

    公告事項:

    一、對象條件:

    (一)基本條件:78年次至93年次出生且尚未接獲徵集令之 役男,但一般資格以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常備役體位 役男為限。

    (二)申請類別:

    1、「一般資格」:役男合於基本條件及未具限制條件 者,得依意願申請,不限學(經)歷。

    2、「專長資格」:具本公告役別機關所列專長條件之 一者,得擇一條件提出申請,且限單一條件申請單 一役別機關;各專長分項員額(如附表1), 請至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(以下簡稱替管中心)/一般 替代役申請/113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 (https://dca.moi.gov.tw/sugsys/)項下查閱。

    (三)具下列限制條件不得申請替代役:

    1、83至93年次出生經判定替代役體位或曾受常備兵役 軍事訓練者。

    2、役男有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(役男切結緩徵原因 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114年1月31日前消滅,得提出 申請)。

    3、役男有各類(役)別機關所定因犯罪於法院審理中或 經判決有罪確定不予許可申請服一般替代役或限制 服一般替代役類(役)別條件者。但少年犯罪、過失 犯或受緩刑之宣告而未經撤銷者,不在此限。

    二、申請期間:自113年4月1日(星期一)9時起至同年4月30日 (星期二)17時止;替代役訓練班管理幹部至113年10月31 日(星期四)17時(或申請人數額滿)時止。

    三、錄取名額: (一)一般資格:1,800名。 (二)專長資格:1,300名(含82年次以前役男5名),另備取56 名(含82年次以前6名)。

    四、申請程序及受理機關:

    (一)一般資格:役男應至替管中心主題單元/一般替代役申 請 /113 年 下 半 年 役 男 申 請 服 一 般 替代役 (https://dca.moi.gov.tw/sugsys/)登錄申請,並依申請先 後順序徵集入營服役,如申請人數逾額時,以抽籤決 定錄取資格;另一般資格申請役男,不得再備選專長 資格。

    (二)專長資格:

    1、網路線上申請:先至替管中心網站/主題單元/一般替代役申請/113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 (https://dca.moi.gov.tw/sugsys/)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 選填役別機關(役別機關選定送出系統後即不得更 改);另專長資格申請役男,仍得依意願備選一般資 格。

    2、寄送專長資料:完成網路線上登錄後,役男應將身 分證明文件及專長證照影本,於截止申請(113年4月 30日)前,以掛號郵寄替管中心(540217南投縣南投 市省府路2號)始完成申請手續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 予受理,收件後不再另行通知補件)。

    3、錄取順序:依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20條第1項規 定,專長資格申請案以國家考試及格證照(10)優先 甄試。有餘額時,再以中央證照(20)納入甄試。如 再有餘額,再以具備經主管機關會商需用機關指定 之學(經)歷及專業訓練條件順序(31、32、33、……) 依序納入甄試。逾額時,就逾額順位役男以抽籤決 定。有關專長資格學歷之學類(科、系、所)以現行 教育部統計處或軍警院校公布之科系代碼分類為 準。

    上版日期:113-03-19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