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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役專區

    後備軍人緩召宣導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2-05-31 17:14
    1. 113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申請作業,受理申請期間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,請符合第四、五款規定者逕向戶籍所在地兵役(民政)單位提出申請。
    2. 113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儘召申請作業,受理申請期間自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,請符合第四款規定者逕向戶籍所在地兵役(民政)單位提出申請。
    上版日期:112-03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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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1.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公告_page-0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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