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最新消息

    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製作「依原住民身分法110年1月27日修正施行前之第4條第3項取得原住民身分之民眾,未於115年1月5日前取用或以原住民族文字並列原住民族傳統名字,或改從原住民父或母之姓,將喪失原住民身分」之資訊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5-01-07 15:28
    發布課室:民政課
    上版日期:115-01-07
    :::
    ▼關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