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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辦理蜂群(蜜源缺乏)115年1-2月乾旱(遲發性)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,自7月31日起至8月13日受理蜂農農損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5-07-31 11:16
    • 本次辦理現金救助項目為蜂群,救助額度以「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」所定蜂群救助額度辦理救助,每群為550元。
    • 辦理現金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:
      1. 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,且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第五條第二項所定情事。
      2. 以完成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作業程序者為限。
      3. 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%以上者,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;未達20%者不予救助。
    • 本現金救助受理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8月13日止,請攜帶以下證件至本所經建課辦理:
      1. 攜帶國民身分證。
      2. 存款簿。
      3. 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相關證明文件。
    發布課室:經建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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