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新聞事件摘要:台北市調查處前組長劉○○擔任期間,偵辦某公司違反營業秘密案,竟涉嫌指示部屬林○○將調查局內部的鑑識報告給某公司提告,嗣台北地檢署以刑法公務員洩密罪嫌諭知該2名調查官交保。
二、檢討分析:劉員及林員涉犯刑法第132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。
三、請同仁應因公務查詢本所公務系統,又查詢前開系統所獲悉之資訊,應使用於公務,勿用以非公務以外之利用。